包裝機械安全的要求行業(yè)標準(二)
3.15包裝機械的安全操作機構應位于操作人員易操作和控制的位置。
3.16處于易燃爆環(huán)境下工作的包裝機械,其機械與電器裝置應有可靠的防護措施并符合有關標準或規(guī)定。
4.安全防護
4.1防護裝置
4.1.1包裝機械上安全防護裝置應保證在操作人員遵守操作規(guī)程的條件下應確保人身的安全。
4.1.2對操作人員具有危險的外露運動部件,應設有防護罩。
4.1.3供觀察危險部位運動情況的防護罩應由安全透明材料或其它網狀材料制作。
4.1.4打開防護裝置有可能造成危險時,該裝置應與包裝機械傳動機構聯(lián)鎖。
4.1.5對于采用光電控制的隔離防護裝置時,當人員靠近危險工作區(qū)時,應做到及時停機。
4.1.6包裝機械在工作期間,有可能因被包裝物品(如充填可燃體)產生燃燒、爆炸或因其裝置產生輻射,危險時,其防護裝置應采用能防止引起燃燒爆炸和輻射,以保證操作人員安全的結構和材料。
4.1.7安全防護裝置的固定均應可靠,不會自行打開,應有足夠的強度、剛度、穩(wěn)定性和耐腐蝕性。
4.2驅動機構
包裝機械上所有傳輸動力的外露部件,如聯(lián)軸器、齒輪、鏈輪及皮帶輪等驅動機構均應按本標準及有關專業(yè)標準的規(guī)定加以防護。
4.3送料機構
用來傳送包裝容器,包裝材料、包裝件或被包裝物品的機構應有足夠的安全防護措施,如設置防護欄或采用光電控制等以避免人員進入工作區(qū)而產生危險或防止包裝容器、包裝材料,包裝件或被包裝物品在運動過程中有可能對人員造成的傷害。
4.4充填機構
4.4.1在壓力下進行充填可能引起被包裝物品或包裝容器爆炸危險的機器或設備必須對充填機構裝設防護裝置,以避免爆炸時被包裝產品或包裝容器飛出而對操作人員造成傷害。
4.4.2在充填有毒及有礙健康的物品時,必須保證對人員不產生危險,其措施如:
A.在充填工作上裝設有效的吸塵裝置;
B.在充填工作前面裝設保護罩;
C.在充填工作上裝設噴淋裝置;
D.強迫控制充填過程以消除二次充填。
4.4.3在充填易燃易爆物品時,必須保證避免燃燒或爆炸,其措施如:
A.消除或防止靜電影響;
B.設置通風或吸塵裝置;
C.避免產生明火;